8月15日提出的诉求,8月27日给的回复。应付的方案,就像路边修理摊一样,故不认可。然后自此再没有任何人联系客户,我每天给厂家打电话反映,没有任何进展。
车主补充内容
2025-09-05 19:46
4S店在明确知道自己消费欺诈的情况下,还以所谓“质保过期”、“销售环节告知客户”、“设备成本金额较高”等理由推卸责任,隐瞒自己的消费欺诈。客户用车款买的是宣传的带869车机,有智慧车联功能的车。事实就是现在到手的是减配的车,而且给客户带来了驾安全隐患(举例:减配车机不可消除胎压灯,已经在高速上出现过,只能拖车下高速。蓝牙忽断忽连。USB口不能正常供电使用)。就这样带安全隐患车还引起不了上汽大众和上汽4S店的重视,请问出了事才算吗?
2025-09-05 19:58
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诿扯皮,不重视问题。从四月份到九月份了,总共联系客户六次。但都避重就轻,不重视问题,随时推翻自己所答应的事情,这就是一个上汽大众做事的风格吗。给厂家的答复也是谎话连篇,欺上瞒下,嘴上答应客户,事实就是悄悄地拖着。这就是上汽厂家监管下的4S店,从上到下没有一点承担责任的勇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