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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HS3 4S店隐瞒出售重大事故试驾车及虚开发票,售后推诿态度嚣张拒绝调解
红旗HS3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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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红旗
投诉编号QT342463(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1-17 14:02:24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北京红旗泰岳金港店
里程数(KM)53000
购车时间2024-08-28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10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建议用户优先固定现有证据:第三方检测报告需留存原件并公证,录音证据整理成文字版并标注关键时间节点;针对虚开发票问题,可携带购车合同、付款凭证向税务机关匿名举报并获取回执;要求红旗总部出具书面售后承接文件时,同步发函至一汽集团纪委监察部门;对管理人员威胁行为,可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索要《受案回执》,利用法律文书倒逼企业重视。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一、购车遭遇欺诈:隐瞒重大事故 + 虚开发票。2024 年 8 月 28 日,我在北京岳宏泰中科万达红旗 4S 店(红旗官方授权经销商)购买一台官方试驾车。销售仅告知 “右后门更换”,但 2025 年 10 月经第三方资质机构检测,车辆存在 “右后方整体切割 + 车身钢体拉直” 的重大结构性损伤(属《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强制披露的事故车)。同时,该店通过 “北京北方汽车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虚开发票(实际成交价 9 万元,发票金额 14.98 万元),涉嫌税务违规。二、售后推诿 + 管理人员威胁:态度嚣张拒绝调解。2026 年 1 月,原岳宏泰店因经营问题倒闭,红旗 400 热线明确告知:原门店售后由北京泰岳金港红旗 4S 店承接。但金港店后续行为恶劣,推诿赔偿:以 “原门店债务与本店无关” 拒绝协商,拒绝落实 “15000 元赔偿抵扣新车款” 的合理诉求,还附加 “强制在本店购买全险” 的不合理条件。言语威胁:2026 年 1 月 11 日,该店总经理姬长现致电威胁我 “要起诉、影响个人征信”(有全程录音佐证);嚣张拒绝调解:山东东营 12315 联系姬长现后,对方明确拒绝行政调解,回复 “让我走法律程序,爱咋滴咋滴”(有 12315 通话记录为证)。三、多渠道维权遭遇推诿:监管无门 + 品牌方失职。我先后通过多渠道维权,均遭遇推诿:长春 12315:以 “二手车流动管理管辖问题” 为由,建议找北京市商务部处理。北京市 / 丰台区 / 朝阳区商务局:均回复 “让直接打 12345”。长春 12345:以 “中国一汽属于央企” 为由,拒绝受理;一汽集团总机:以 “红旗独立运营” 为由,拒绝转接集团投诉,要求仍通过已失效的红旗 400 反馈;红旗 400:仅回复 “已催办”,但至今无任何进展,未安排专人对接;北京 12315:工单仍处于 “待受理” 状态;北京 12345:工单显示 “已反馈”,但无责任单位(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主动联系。

核心诉求:督促品牌方履行监管责任:责令北京泰岳金港红旗 4S 店出具加盖公章的 “15000 元赔偿抵扣红旗 HS6 PHEV 购车款” 书面确认函(无任何强制附加条件);追究管理人员责任:要求姬长现就言语威胁行为向我出具书面道歉。品牌方整改监管漏洞:红旗品牌总部需公示 “授权经销商售后承接规范 + 事故车强制披露” 的整改措施,开放集团层面直接投诉通道;解决虚开发票问题:督促品牌方协助处理虚开发票的税务违规事宜,承担监管连带责任。

网站补充内容
2026-01-22 15:32
投诉人向网站工作人员反馈称,已与车企达成和解,申请撤诉。
01-22
最终结果
红旗回复:客户问题已解决,如车辆再次出现质量问题,可再次发起投诉。
红旗数据统计:
投诉量290
完成率为35%
回复率48%
满意度为26%
发表临时结果86
发表最终结果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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