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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现代库斯途4S店低开发票及违规收取服务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现代库斯途
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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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现代
投诉编号QT342426(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1-15 13:36:22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本溪市汇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里程数(KM)13000
购车时间2025-06-21
车保状态首保
涉诉金额11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建议吴先生先收集好购车合同、付款凭证、与4S店沟通的录音或聊天记录等证据,这些能清晰证明4S店承诺内容及违约事实。同时,仔细查看购车合同里关于发票开具、费用收取的条款规定。依据这些证据和规定,再次明确向4S店指出其违约行为,要求其按约定补开发票、退还费用。若4S店仍不解决,可整理好证据材料,为后续可能的法律维权程序做好充分准备 。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致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客服中心(400-800-1100),本人吴**,联系电话1332414****。在本溪市北京现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现代库斯途。现就该4S店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事宜,向贵总部进行投诉,并强烈要求贵方督办解决,具体情况如下:双方约定事项:购车置换时,4S店承诺按实际购车款开具全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未告知并不得额外收取合同外款项。4S店违约情况:截至本函发出之日,4S 店仍未按实际购车款开具全额发票,存在低开发票行为,且隐瞒收取了合同外的服务费、装饰精品共1.3万。本人已多次与该4S店(对接人魏**,电话:1564141****)沟通协商,均未得到有效解决。其行为已违反双方约定,损害本人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事实,本人特向贵总部提出以下要求:立即受理本人投诉,正式将该事项纳入总部督办流程,指定专人跟进处理;责令本溪市北京现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2026年1月20日前,为本人补开全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退还违规收取的1.3万的服务费、装饰费等。贵总部需在 3 个工作日内与本人取得联系,告知督办进展及具体处理方案。若贵总部未在上述期限内督办解决,本人将依法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届时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均由贵方承担。若贵总部未在上述期限内督办解决,本人将保留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向媒体曝光事件全过程的权利,由此给贵公司品牌声誉及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贵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若贵总部未在上述期限内督办解决,视为贵方拒绝协商处理争议。本人将立即启动正式维权程序,不再另行催告,且有权要求贵方赔偿因拖延处理产生的额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等)。

北京现代数据统计:
投诉量3782
完成率为100%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77%
发表临时结果458
发表最终结果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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