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姜**(订单号:197790261070128****)在广州市长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车,约定2025款UNI-V 1.5T 500Bar高能版。实际交付为2024款,且被误导签订租赁合同。4S店事后否认我客户身份,拒绝协商,本人已向佛山市人民法院立案。
我的诉求:退一赔二,4S店与租赁公司共同结清剩余分期并赔偿,解除全部合同,望长安总部严肃处理并取消该店授权。
车主补充内容
2026-03-08 18:23
本人姜**,订单号:197790261070128****,于2025年10月14日在广州市长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长安UNI-V 1.5T 500Bar高能版。提车后发现4S店存在消费欺诈:1. 合同约定2025款车型,实际交付2024款(车辆制造年月为2024-12-02,车架号:LS5A2DKE7RA28****);2. 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交易性质,误导本人签订租赁合同而非购车合同;3. 事发后4S店否认本人客户身份,拒绝协商解决。本人已向佛山市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诉求为:退一赔二,4S店与租赁公司共同结清剩余分期并赔偿,解除全部合同。望长安总部严肃处理并取消该店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