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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UNI-V 4S店以旧充新欺诈售车且误导签租赁合同,其拒绝协商解决
长安汽车UNI-V
19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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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长安
投诉编号QT343099(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3-08 18:19:36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广州市长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里程数(KM)8000
购车时间2025-10-14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12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姜金子您好,收集证据方面,要留存购车合同、订单信息,明确其中关于车型的约定条款;整理与4S店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明被误导签租赁合同及对方否认您客户身份;保留车辆交付时的相关凭证,像交接单,对比车辆实际型号与约定型号。依据规定,若4S店存在欺诈,您有权要求退一赔二。已立案就积极配合法院,推动案件审理,同时持续关注4S店动态,及时向法院补充新情况。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本人姜**(订单号:197790261070128****)在广州市长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车,约定2025款UNI-V 1.5T 500Bar高能版。实际交付为2024款,且被误导签订租赁合同。4S店事后否认我客户身份,拒绝协商,本人已向佛山市人民法院立案。

我的诉求:退一赔二,4S店与租赁公司共同结清剩余分期并赔偿,解除全部合同,望长安总部严肃处理并取消该店授权。

车主补充内容
2026-03-08 18:23
本人姜**,订单号:197790261070128****,于2025年10月14日在广州市长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长安UNI-V 1.5T 500Bar高能版。提车后发现4S店存在消费欺诈:1. 合同约定2025款车型,实际交付2024款(车辆制造年月为2024-12-02,车架号:LS5A2DKE7RA28****);2. 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交易性质,误导本人签订租赁合同而非购车合同;3. 事发后4S店否认本人客户身份,拒绝协商解决。本人已向佛山市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诉求为:退一赔二,4S店与租赁公司共同结清剩余分期并赔偿,解除全部合同。望长安总部严肃处理并取消该店授权。
长安汽车数据统计:
投诉量5420
完成率为100%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65%
发表临时结果490
发表最终结果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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