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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长安UNI-V 4S店以旧充新欺诈售车且误导签租赁合同,其拒绝协商解决
长安汽车长安UNI-V
03-08
1.3万2收藏
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长安
投诉编号QT343099(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3-08 18:19:36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广州市长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里程数(KM)8000
购车时间2025-10-14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12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2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姜金子您好,收集证据方面,要留存购车合同、订单信息,明确其中关于车型的约定条款;整理与4S店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明被误导签租赁合同及对方否认您客户身份;保留车辆交付时的相关凭证,像交接单,对比车辆实际型号与约定型号。依据规定,若4S店存在欺诈,您有权要求退一赔二。已立案就积极配合法院,推动案件审理,同时持续关注4S店动态,及时向法院补充新情况。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本人姜**(订单号:197790261070128****)在广州市长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车,约定2025款UNI-V 1.5T 500Bar高能版。实际交付为2024款,且被误导签订租赁合同。4S店事后否认我客户身份,拒绝协商,本人已向佛山市人民法院立案。

我的诉求:退一赔二,4S店与租赁公司共同结清剩余分期并赔偿,解除全部合同,望长安总部严肃处理并取消该店授权。

车主补充内容
2026-03-08 18:23
本人姜**,订单号:197790261070128****,于2025年10月14日在广州市长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长安UNI-V 1.5T 500Bar高能版。提车后发现4S店存在消费欺诈:1. 合同约定2025款车型,实际交付2024款(车辆制造年月为2024-12-02,车架号:LS5A2DKE7RA28****);2. 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交易性质,误导本人签订租赁合同而非购车合同;3. 事发后4S店否认本人客户身份,拒绝协商解决。本人已向佛山市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诉求为:退一赔二,4S店与租赁公司共同结清剩余分期并赔偿,解除全部合同。望长安总部严肃处理并取消该店授权。
2026-03-09 16:13
补充证据:我与长安集团总部法务的沟通记录显示连总部都不站在我这边,都是想帮他们撇清责任。在我已提交2025款订单、2024款车辆铭牌、融资租赁合同等完整欺诈证据的前提下,法务仍否认4S店消费欺诈事实,并拒绝我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提出的退一赔二、结清分期、解除合同的合理诉求,恶意拖延解决问题。我已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立案,请求平台重点督办,曝光其店大欺客、拒绝承担责任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欺负我们这些没权没势的老百姓。
2026-03-09 16:47
维权进展更新:投诉1天浏览量破4800,长安总部法务否认欺诈,拒绝我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提出的退一赔二法定诉求,甚至有不明律所人员介入试探施压。
核心事实:广州市长耀4S店以2024款冒充2025款交付,属于消费欺诈;2. 事后为掩盖欺诈,篡改订单、删除门店名称,试图撇清责任;3. 我被误导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而非正常车贷,4S店事后否认我客户身份。我已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立案,证据链完整,将继续通过法律和媒体程序维权到底。恳请广大车友转发关注,抵制长安汽车店大欺客、漠视消费者权益。
2026-03-09 18:20
尊敬的各大市民长安车主,希望你们帮我讨个公道,在此感谢大家支持。长安UNI-V消费欺诈实锤。约定2025款,交付2024款,订单被篡改,误导签融资租赁合同。长安总部全线沉默、拒绝法定赔偿!我已向法院立案,证据链完整,投诉一追到底!恳请所有车友、媒体、315平台转发扩散,让全国人民看清长安汽车店大欺客、篡改证据、漠视消费者权益的真面目!热度破万即同步向央视财经、广东315、市场监管总局提交完整证据包,坚决维权到底。
2026-03-10 05:22
您好我是投诉人姜**,我的投诉标题是长安UNI-V 4S店以旧充新欺诈售车且误导签租赁合同。目前状态是企业处理,想请问一下是否已经推送给长安汽车总部,大概什么时候会有回复?
03-10
最终结果
长安汽车回复:客户反映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已安排工作人员联系处理,如需帮助,欢迎您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51999。
投诉人打分
-2分,非常不满意
强烈投诉广州市长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要求长安总部严肃处理! 本人姜金子(订单号:197790261070128***),在广州市长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长安UNI-V车型时,遭遇严重消费欺诈: 1. 车型欺诈:约定购买2025款UNI-V 1.5T 500Bar高能版,实际交付为2024款车型,存在明显货不对板。 2. 合同欺诈:被销售误导签订租赁合同,并非本人真实购车意愿,4S店事后否认我客户身份,拒绝任何协商。 3. 拒不负责:本人已向佛山市人民法院立案,4S店仍无任何整改诚意,持续推诿扯皮。 我的核心诉求: 1. 要求4S店与租赁公司共同退一赔三,结清剩余分期并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2. 立即解除全部违规合同,归还我合法权益; 3. 恳请长安总部彻查该店欺诈消费者、违规经营的行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授权资质,维护长安品牌口碑与消费者合法权益

交流反馈

车主
03-10
您好,请平台专员立即转达厂家(长安汽车),要求厂家对广州市长耀4S店进行严肃问责与降权处理! 现状:该店以旧充新、误导签以租代购,且拒绝与我协商,至今无任何解决方案。我已法院立案、DV现场曝光、多平台投诉,证据确凿。 请厂家务必在3日内督促4S店主动联系我(电话:15918515447)协商退一赔三/退车退款。否则,我将视为厂家包庇纵容,继续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保留法律权利。
车主
03-10
您好,我是投诉人姜金子。目前我已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并向广东电视台《DV现场》提交媒体爆料,同时在车质网、长安总部等多渠道同步维权。 广州市长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至今未与我联系协商,也未给出任何解决方案,态度恶劣,拒绝沟通。 请平台再次督办企业,要求其在3日内主动联系我(电话:15918515447),协商退一赔三或退车退款赔偿的方案,否则我将继续通过法律和媒体途径维权到底
长安汽车数据统计:
投诉量5426
完成率为100%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65%
发表临时结果26
发表最终结果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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