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1年3月份购入的320li,直至2025年6月,全程保养保修都是在4S店做。2024年8月份出现水泵漏水,热管理模块的漏水问题。在客户对刚过保就出现问题的不满情况下,4S店给免费处理。2025年6月出现机脚胶软塌,导致发动机抖动。4S店给客户报价,客户支付费用维修,期间没有提及“善意保修”政策的方案(此时车辆公里数未到9万公里,及未满5年)。维修完成后还操作失误忘记把冷却液盖盖上,导致客户开了几十公里才提醒客户。维修完成后半个月左右,中控屏显示冷却液缺少,就去4S店检查。4S店出了报价单,期间也未提及“善意保修”政策及通函。后续由于客户自己通过其他途径得知“善意保修”政策和关于B48发动机冷却液的维修通函,就该两项政策的内容,客户找4S店协商沟通。协商过程中,4S店工作人员对上诉政策的解释解说完全没有统一性,沟通过程中4S店工作人员电话里明确指出“善意保修”政策需要满足单个零配件零售价超过1000元才可以申请(录音可以证明)。后续客户翻查6月4日4S店提供的报价单发现单个机脚胶报价1530元,已经超过零售价1000一半有多,于是客户找4S店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又说出另一种说法,称单个零配件要成本价超过1000才可以申请,说单个机脚胶成本价没有超过1000,不能申请。这让客户感觉想给你修就说满足条件,不满足就不满足,不用说太多,完全就是区别对待。经过多天多次与4S店协商沟通,最终给申请,第二天给出的最终回复为:拒绝了申请,并且没有理由,就是拒绝。意思就是4S店单方面想给你该服务就给,不想给就以各种无根据无文件支撑的理由拒绝。一个谎言掩盖另一个谎言甚至还可以无理由拒绝,完全没有公开性、公平性可言。
诉求:依据宝马官方善意维修政策及通函内容,对已出现的冷却液故障部件予以保修。对因4S店隐瞒“善意保修”而收费维修的机脚胶费用进行退费,并对该事件由始至末对客户产生的时间、交通经费进行合理补偿。官方书面说明:避免后续维保及维修沟通过程中产生更多的该类纠纷,要求宝马中国就“善意维修”政策适用范围及执行标准作出正式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