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7日,本人到广州元麦汽车有限公司拟购置途观L330龙耀版小车1台。该店销售人员推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年利率为5%(有微信记录为证)的分期贷款,交付定金1万元并签《预订合同》。在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贷款过程中发现《预订合同》中填写的“月还款金额”对应年化利率高达9.8361%,远高于在店面谈时的5%年化利率。该4S店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金融业务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22号)“不得授权经销商进行贷款定价”规定,涉嫌欺诈。要求上汽大众协调所属经销商终止合同,退回定金。
上汽大众途观L经销商车贷利率不实,欺诈消费者要求退定金
投诉人 | 戴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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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大众 |
投诉编号 | QT334226(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5-02-15 21:40:55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广州元麦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众广州元麦梅花园店 |
购车时间 | 2024-10-07 |
车保状态 | 首保 |
涉诉金额 | 1万元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上次投诉标题: 上汽大众途观L经销商车贷利率不实,欺诈消费者要求退定金
上次投诉最终结果
上汽大众回复: 经了解,关于用户反映的服务问题,相关经销商已与用户沟通说明,建议按照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执行。
2024年10月7日,本人到广州元麦汽车有限公司拟购置途观L330龙耀版小车1台,该店销售人员推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年利率为5%(有微信记录为证)的分期贷款,交付定金1万元并签《预订合同》。在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贷款过程中发现《预订合同》中填写的“月还款金额”对应年化利率高达9.836%、远高于在店面谈时的5%年化利率。该4S店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金融业务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22号)“不得授权经销商进行贷款定价”规定,涉嫌欺诈。要求上汽大众协调所属经销商,终止合同、退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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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ID
投诉标题
投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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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前
临时结果
上汽大众回复: 厂家已经受理该投诉,请您耐心等待。
上汽大众数据统计:
投诉量7818宗
完成率为99%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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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最终结果125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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