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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大众途观L经销商车贷利率不实,欺诈消费者要求退定金
上汽大众途观L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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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大众
投诉编号QT334226(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5-02-15 21:40:55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广州元麦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众广州元麦梅花园店
购车时间2024-10-07
车保状态首保
涉诉金额1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上次投诉标题: 上汽大众途观L经销商车贷利率不实,欺诈消费者要求退定金

2024年10月7日,本人到广州元麦汽车有限公司拟购置途观L330龙耀版小车1台。该店销售人员推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年利率为5%(有微信记录为证)的分期贷款,交付定金1万元并签《预订合同》。在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贷款过程中发现《预订合同》中填写的“月还款金额”对应年化利率高达9.8361%,远高于在店面谈时的5%年化利率。该4S店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金融业务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22号)“不得授权经销商进行贷款定价”规定,涉嫌欺诈。要求上汽大众协调所属经销商终止合同,退回定金。

上次投诉最终结果
上汽大众回复: 经了解,关于用户反映的服务问题,相关经销商已与用户沟通说明,建议按照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执行。

2024年10月7日,本人到广州元麦汽车有限公司拟购置途观L330龙耀版小车1台,该店销售人员推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年利率为5%(有微信记录为证)的分期贷款,交付定金1万元并签《预订合同》。在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贷款过程中发现《预订合同》中填写的“月还款金额”对应年化利率高达9.836%、远高于在店面谈时的5%年化利率。该4S店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金融业务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22号)“不得授权经销商进行贷款定价”规定,涉嫌欺诈。要求上汽大众协调所属经销商,终止合同、退回定金。

2天前
临时结果
上汽大众回复: 厂家已经受理该投诉,请您耐心等待。
上汽大众数据统计:
投诉量7818
完成率为99%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60%
发表临时结果3125
发表最终结果1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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