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3深圳交付人员逾期未交付造成损失后推卸责任,拒不处理,多次协商未得到解决。2024.12.06交付群告诉我5-7天到达交付中心,今天已经12.14仍然未如约交付。因工作安排、搬迁等,需要用车未如约交付,造成巨大损失。目前仍在拖期拒绝补偿,未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后12.20商务局同志回电称对方已与我达成和解,对于该企业私自称其达成和解。要求对方出示其相关证明,以及与我所有的通话录音,并赔偿其损失,承担其应有的责任。
| 投诉人 | 张先生 |
|---|---|
| 投诉品牌 | 小米汽车 |
| 投诉编号 | QT332992(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 投诉车型 | |
| 投诉时间 | 2024-12-22 15:40:38 |
| 投诉地区 | |
| 4S店名称 | 小米汽车交付中心 |
| 里程数(KM) | 373km |
| 购车时间 | 2024-12-15 |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 涉诉金额 | 29.9万元 |
| 诉求 | |
| 投诉问题 |
2024.12.13深圳交付人员逾期未交付造成损失后推卸责任,拒不处理,多次协商未得到解决。2024.12.06交付群告诉我5-7天到达交付中心,今天已经12.14仍然未如约交付。因工作安排、搬迁等,需要用车未如约交付,造成巨大损失。目前仍在拖期拒绝补偿,未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后12.20商务局同志回电称对方已与我达成和解,对于该企业私自称其达成和解。要求对方出示其相关证明,以及与我所有的通话录音,并赔偿其损失,承担其应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