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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MKC不履行自购延保服务
投诉人 | 朱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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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林肯 |
投诉编号 | QT301127(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1-07-11 18:34:37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绍兴宝利德林肯中心 |
里程数(KM) | 65000 |
购车时间 | 2017-05-31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1分)
完成/再投诉
更改发动机后,不履行自购延保服务。我于2017/5/31在绍兴宝利德(德之林)林肯4S店买了MKC,今年发现汽车在冷车发动时有发抖现象,于5月11号我把车送到4S店,经过我的投诉维权,历时2个月左右4S店终于帮我换好发动机,现在厂家也把我们这批有问题的车延保至六年12万公里。但是在我购买新车时,我是花了1万元买了延保3大件服务的,昨天提车时4S店告知我,我买的延保是没有用的不能累加,我不能享受延保服务。这已经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侵犯了我的个人权益。我既然买了延保,就要给我享受相应的服务,换发动机原因不是我个人原因造成的,而是产品的缺陷导致换发动机。在与4s店沟通时,他表示这个延保是他们与第三方的买卖,可我的合同上显示却是4s店的绍兴德之林汽车有限公司,盖的也是德之林的公章,这是不是属于欺诈行为。现强烈要求4s店履行合同,并赔礼道歉。
车主相关投诉
2021-07-28 11:00
最终结果
林肯汽车回复:客户要求自购的延保与厂家赠送延保叠加,店内暂无法满足客户诉求,持续沟通中。
投诉人打分
1分,满意
林肯数据统计:
投诉量123宗
完成率为97%
回复率81%
满意度为69%
发表临时结果16次
发表最终结果1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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