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刘先生 |
---|---|
投诉品牌 | 别克 |
投诉编号 | QT300198(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1-06-09 10:26:06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安徽亳州中洲别克 |
里程数(KM) | 110000 |
购车时间 | 2013-05-10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你好,我的汽车在2020年12月24号下午在4s店正常保养,保养过后开出4s店2公里左右,车辆开始冒烟伴有异味,我当时就停车给4s店打电话,他们派人出来救援,4s店员工来了以后现场维修,维修以后说可以正常行驶了,然后我又驾车开了2公里车辆还是冒烟有异味,然后我又停车给当时4s店的维修员工打电话,他说没事可以开,我反复问他是否可以开,他说确定可以。明天早上开到4s店去检查就行了,然后第二天早上我就把车开到4s店检查,20分钟左右车辆开出来,说已经解决,可以放心使用。然后是2021年2月9号车辆正常行驶中发生冒烟,车辆已经没有刹车,我紧急用手刹缓慢拉了几次后车辆停下,然后下车准备拉开打开发动到“机盖,还没来得及打开,已经出现火苗,当时就拿车载灭火器灭火,但火是发展的比较快,灭火器没有用,然后车辆全部引燃,万幸的是我媳妇和我父母4人都已安全下车,否则后果不敢想象?事故发生后,交警,消防,派出所,保险,4S店员工都到过现场查看,车辆拖到4s店,然后我与4s店交涉,站点说要等消防鉴定报告出来才能处理,两个月后消防报告出来,上面写到“别克牌小型客车前侧发动机舱内。可以排除雷击、外来飞火、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事故的可能,不能排除发动机舱内机械等润滑油泄露,滴落在下方过热的排气歧管上被引燃起火”然后站点又说需要厂家工程师再次勘察事故车辆,我个人并未见到厂家工程师,也未见到厂家出具的任何检验报告!大概又过两个星期左右,站点让我去谈赔偿事宜,并未告知我车辆具体事故原因,对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太不负责!但对于赔偿我们双方无法达到一致,我要求4 s店对我进行合理的赔偿,包括车辆和车辆上的财产,我个人的误工费,交通补偿,还有当时车上家人的精神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