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年6月9日购买了长城汽车公司2023款欧拉好猫GT木兰版401KM豪华车型,届时公司的现金优惠10000元。然而长城汽车公司突然于2023年7月1日针对同款车型推出现金优惠22000元(经销商不知情的情况下),再次公布降价1.2万元。前后相隔时间不足30天,降价高达近10%的车价,优惠幅度比原优惠多2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即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贵公司在未进行任何预告的情况下就忽然再次降价,且在发生大幅降价的情况下,未向消费者公布作出降价决策的过程和时间。贵公司的行为存在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包括信息公开和知情权。这对我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不公平待遇,此前我并未从任何渠道得知长城欧拉官方即将推出新优惠消息。
基于以上原因,我要求贵公司解决我遭受的不公平,赔偿我购车时与现同款车型的多支付的1.2万元,以消除我因贵公司的不公平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为一位忠实的长城欧拉用户,我相信贵公司会认真对待我的投诉,并尽快给予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贵公司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我的诉求,我将不得不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期待贵公司能够积极回应我的投诉,并采取具体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