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刘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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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大众 |
投诉编号 | QT300662(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1-06-26 18:05:17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上海永达众鑫汽车 |
里程数(KM) | 99804 |
购车时间 | 2010-03-12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我2010年3月购入2010款高尔夫1.4T自豪版,现合计行驶里程9万公多公里,车在2021年6月17日下午行驶中,忽然亮起了发动机的故障灯,并同时不能自动升降挡,就近去车行看了。检测是变速器的电控系统坏了,需要更换。联系一汽大众售后,回复说是这个按购车时间,超出他们的十年延保时间了。我现在想求证的是我这个车,曾经在2014年时,被厂家告知,因为这批次的车有变速器的产品质量问题,召回过一次,我无条件配合,做过一次软件升级俢复。那么我们这个变速器作为当初召回部件,同一部位的质保时长因产品先期质量有缺陷,那是不是此部分的延保,也应从召回修复后的时间开始计。我的行驶里程,一共才九万多公里,(除去召回前的行驶里程6万公里)那么产品的正常使用寿命是不是也没有超负荷,其召回修复的产品有没有根本解决其质量问题?厂家是不是在我五、六次主动与其沟通,也应该有一个负责任的态度,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到今天,已经一周多过去,厂家拒不同意我要求材料保修的诉求,始终让4s店给我处理意见,需个人承担全部维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