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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HS6 PHEV APA泊车时发生剐蹭事故,4S店漏提交智驾保障材料且拒绝理赔
一汽红旗红旗HS6 PHEV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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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吴先生
投诉品牌红旗
投诉编号QT346993(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9-24 08:59:30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海南优之杰汽车有限公司
购车时间2025-12-16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0.4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2分)
完成/再投诉
10-08
最终结果
一汽红旗回复:尊敬的客户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我们将尽快协调相关红旗体验中心与您联系处理,同时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体验中心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车辆使用中如需帮助,您可随时致电红旗客服热线:400-817-1717进行咨询、反馈,一汽红旗将竭诚为您服务。
投诉人打分
2分,非常满意
问题已解决
投诉建议

请先固定证据:4S店承认“忘记提交材料/未交付协议”的录音、聊天记录,要求其书面说明漏交原因;事故当日行车记录仪、车机识别车位且无风险告警的屏幕录像、OTA 9.5版本号;语音故障维修工单。依据上,你已在窗口期签约,合同已成立,4S店内部漏报不改变你的履约事实,延迟生效不应由你担责;车机识别车位却以“非标车位”拒赔,属于不合理免责格式条款,可依《民法典》第496、497条主张无效或作不利解释。直接要求一汽红旗调取4S店提交日志与系统登记时间,限期书面答复。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本人车辆购车发票开具时间为2026年1月。依据《红旗组合驾驶辅助保障服务协议》约定,购车发票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申请购买或激活该权益,本车权益申请窗口期截止时间为2026‑07‑31。本人已于2026年6月,在海南优之杰红旗体验中心(南海大道**号)现场签署纸质版《红旗组合驾驶辅助保障服务协议》。签署完毕后,经销商并未将协议副本交付给我,本人手中没有该份已签署协议的留存文本。消费者已完成全部签约手续,签约时间处于协议约定6个月窗口期之内。协议签署完毕后,因海南优之杰4S店工作人员工作疏漏,忘记向一汽红旗主机厂提交签约材料,导致保障权益一直没有完成系统录入登记。该问题属于经销商内部工作失误,与车辆智驾软件版本升级没有关系。事后海南优之杰4S店单方面口头告知我,该保障权益要到下个月才能够生效。该生效时间仅为经销商单方面口头说法,我不予认可。本人已于窗口期内完成全部签约义务,因经销商内部工作疏漏导致登记滞后,不该由消费者承担权益延后生效的后果。

2026‑09‑21 14:20,车辆完成智驾9.5版本OTA升级之后,在地面车位使用APA自动泊车时发生剐蹭事故,本次事故是在智驾9.5版本算法运行之下发生。事发过程:车辆智驾系统主动识别该位置为有效泊车位,车机界面弹出车位识别框,全程未弹出“车位非标准、不建议或者禁止使用自动泊车”的风险告警。本人基于车辆系统识别结果,确认并启动APA自动泊车,随后发生车辆剐蹭。事故发生之后,售后以“该车位不属于标准车位,不满足智驾保障使用场景”为由,主张不属于保障范围。本人对此不予认可:如果该车位客观不适用APA自动泊车,车辆系统应当不予识别、不提供泊车启动入口,不应当允许执行自动泊车,事故发生之后再以场景不合规拒赔。另外,在前两天车辆还出现车机语音功能全部禁用的系统故障,整车语音无法唤醒、无法使用,必须执行恢复出厂设置操作之后故障才消除。该故障发生在智驾9.5大版本OTA升级之后,怀疑和版本迭代存在关联,需要厂家排查故障根本诱因。

目前存在多项重大风险:1、本人已经在2026年6月窗口期内完成全部签约义务。因海南优之杰4S店工作人员忘记提交登记材料,造成权益迟迟没有系统录入,同时签约完成后经销商没有向我交付协议副本。经销商单方面宣称权益下个月才生效,该后果是经销商内部工作失误造成,消费者不存在任何过错。存在后续出险,厂家以登记超期、权益未生效为由拒绝协议补偿的风险。2、车辆在智驾9.5版本下,APA自动泊车识别车位后发生剐蹭,厂家事后以车位不标准拒赔,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3、OTA升级后出现车机语音整体失效,需要恢复出厂设置才能修复,系统版本存在稳定性异常隐患。4、自2026年6月签约起,直至经销商所说的下个月生效前,形成长期保障空档期,该空档并非本人原因造成。本人知悉:《红旗组合驾驶辅助保障服务协议》属于商业增值补偿服务,即便该商业保障履行存在争议。依据《民法典》第1202条,因车辆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承担无过错产品侵权责任,该法定维权权利,不受这份商业协议登记、生效状态约束。

四、投诉请求:请求调解督促被投诉方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文件,明确如下全部事项:1、本人2026年6月在海南优之杰4S店签署《红旗组合驾驶辅助保障服务协议》,购车发票为2026年1月,签约时处于购车发票起算6个月激活窗口期内。同时要求经销商向我提供当时签署完毕的《红旗组合驾驶辅助保障服务协议》完整协议副本;2、权益迟迟未完成系统登记,原因为海南优之杰4S店工作疏漏,忘记向主机厂提交签约材料。属于经销商过失,并非消费者过错,该登记滞后问题与车辆智驾版本升级无关;3、撤销经销商单方面口头宣称的“下个月才生效”说法,不得以后台系统登记滞后、登记时间超过购车发票6个月窗口期为由,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红旗组合驾驶辅助保障服务协议》完整履行协议保障义务;4、在车辆APA系统已经识别车位、允许启动自动泊车的情形下,不得单纯以“车位非标准”作为拒赔理由;5、明确本保障协议合法有效的权益起算时间、完整12个月有效期起止,明确说明2026‑06至权益正式生效前为空档期,该期间不享有本保障权益;6、要求厂家提供2026‑09‑21 14:20剐蹭事故发生瞬间车辆完整原始事件日志、当时运行的智驾版本号;7、对近期出现的车机语音全部禁用、必须恢复出厂设置才可修复的系统故障。书面排查说明故障产生根本原因,给出后续规避同类故障的处置方案。8、确认本人完整享有《红旗组合驾驶辅助保障服务协议》约定全部保障待遇。9、若厂家、经销商无法出具上述盖章确认文件,请提供切实可行的风险化解方案,并向本人书面答复。

网站补充内容
2026-10-08 17:31
投诉人向网站工作人员反馈称,4S店已给出维修方案,车主认可。
车主撤诉申请时间:2026-10-08 21:16
预计撤诉成功时间:2026-10-18
10-08
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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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相关投诉

交流反馈

车主
10-08
商家自己解决。这边确定撤贴
车主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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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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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红旗数据统计:
投诉量329宗
完成率为39%
回复率52%
满意度为26%
发表临时结果20次
发表最终结果60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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