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上述车辆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车辆频繁出现停放1-2天即完全亏电、无法启动的严重故障,必须依赖外部搭电救援方可恢复使用。截至目前:已累计发生故障8次以上,进入4S店维修
滞留时间长达4天。维修后问题仍然再次发生,检测不出问题。该故障具有高度重复性、持续性及不可排除性,已明显超出正常车辆使用范围,属于典型质量缺陷(疑似电气系统异常放电/整车设计或制造问题),并已导致车辆丧失基本使用功能。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车辆。车辆长期无法正常启动,已构成产品不符合基本使用性能。反复维修未能排除,构成根本性违约及产品质量瑕疵。
现依法向贵方提出如下解决方案:1、立即为本人更换车辆;2、更换为同型号新车,不得以继续维修替代,或者退全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