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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克-09 4S未兑现给置换及大客户补贴的承诺
领克领克09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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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领克
投诉编号QT338378(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5-07-09 09:14:21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潍坊百大领克
里程数(KM)5000
购车时间2025-01-12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1.7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于2025年1月在潍坊百大领克4s店购买领克09,明确约定:置换补贴15000元、大客户补贴2000元由消费者先行垫付。审核后经销商代厂家发放,经销商承诺2月内发放,期间一直推诿。后对接销售总监,明确表示2月内一定发放。目前该销售总监已无法取得联系,网上搜索该经销商倒闭,销售均离职。多次拨打领克400-601-0101客服,均回复已记录请等待回复。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供应商(厂家)不得要求经销商承担以汽车供应商名义实施的宣传、补贴等活动的相关费用,置换补贴本质是厂家促销行为,资金源头应为厂家。厂家对经销商代发补贴资金负有监管责任。《民法典》第524条: 经销商作为厂家履行债务的第三人,当其无法履行时,债权人(车主)可直接要求厂家承担责任。经销商倒闭,厂家未履行《汽车三包》第二十一条附随义务,要求直接支付补贴打款+赔偿误工损失。厂家三大失职: 1. 未监管补贴资金:放任经销商截留本应归属车主的补贴款;2. 未启动风险预案:明知经销商经营异常(如停发试驾车/停止订车),未提前介入补贴兑付;3. 拒不履行连带责任:若以“经销商独立法人”为由推诿,违反《消法》第40条生产者与销售者连带责任规定。

我的诉求:1. 领克厂家10日内直接支付置换补贴15000元及大客户补贴2000元至本人账户;2. 官网公示全国范围经销商倒闭的补贴兑付流程;3. 赔偿因维权产生的通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07-09
临时结果
领克汽车回复: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07-18
最终结果
领克汽车回复:潍坊百大已退完,协调原店处理中。
领克数据统计:
投诉量443
完成率为97%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32%
发表临时结果439
发表最终结果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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