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一、本人于2022年12月19日购买被投诉方销售的车辆后,在三包期内累计发生同一质量问题维修3次(详见维修记录),且严重危及行车安全。经多次维修未解决,投诉者2024年3次向被投诉方提出退车要求均被被投诉方拒绝。第一次提出时间:2024年04月28日;第二次提出时间:2024年07月21日;第三次提出时间:2024年08月25日。
故障概述:车辆停放几日,中途无人接触。再次启动车辆后,发现车辆存在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车辆无法行驶、停车、充电。车辆故障现象:仪表盘显示多个故障灯亮起、间歇性切换显示四条故障信息且每条故障信息伴有故障警示声。四条故障信息:1.动力系统故障,动力可能降低,请前往特约店;2.插入充电式系统故障,可行驶里程受限,请联系前往特约店;3.变速系统故障,停车时请施加驻车制动;4.变速系统故障,无法停车。
二、投诉诉求:1.被投诉方依据《汽车三包规定》第二十四条,给退车。2.请求贵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车辆技术鉴定。3.被投诉方承担鉴定相关费用。4.请求汽车投诉网将线索同步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