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购车,18年还完贷款,收到短信提示,前往4S店要求归还绿本,4S店表示该绿本一直在我手中,如存在丢失现象,自行前往车管所补办。
21年3月3日,联系北汽金融,告知绿本应在还款完结15个工作日内发往4S店,与18年4S店工作人员告知答复冲突。
21年3月4日,联系4S店工作人员,又被告知,16年联系不到本人,故店长签署了一份我拒绝归还绿本的材料,
于16年至今,本人并未更改过联系方式且未存在逾期现象,4S店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替我签署拒绝归还绿本说明,且告知我,绿本于购车起,一直在我手中!
如16年购车起,绿本一直在我手中,那跟北汽金融说法冲突。
如绿本在18年后北汽金融通过邮递发送至4S店,那本人绿本应存在4S店内,18年结清贷款后,并未从4S店工作人员手中拿走绿本。
且21年3月4日上午电话联系4S店工作人员,被告知存在抵押现象,需要前往4S店出示证明,再前往车管所进行补办绿本,下午该工作人员告知,不存在抵押现象! 前后矛盾,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
18年至今,4S店统一说法为:“店内不存在绿本,如存在丢失现象,需本人前往车管所补办”,但由于工作人员前后矛盾的语句,我现在已经不确定,是否能前往4S店补办绿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