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10月26日,把车辆(东风日产14代轩逸)开到阳春市东风日产溢美4S店做常规保养。保养期间员工怀疑方向机异响,然后该4s店员工开本人车辆上路车测试。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4S店试车员工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造成我车辆前保险杠、右前翼子板、右前门变形受损等。
后4s店给我维修多次都没有维修好,后我跟该4s店协商金额赔偿,该4s店拒绝协商赔偿。我的车辆受损损失、车辆贬值费用、保险保费上涨、误工费、交通费等,问题至今未得到任何推进,现正式申请平台升级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