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8月25日在广州市白云区特斯拉门店销售引导下,APP支付1000元购model3车第一笔付款。
投诉事实:1. 销售刻意催促付款、隐瞒关键条款。付款前销售以“尽快付款可及时拉服务群、不耽误下班、提前对接贷款及交付事宜”为由,催促我立刻付款。全程口头、书面均未告知核心关键规则:付款后30天内需结清尾款,否则订单失效。本人因销售承诺的后续服务保障,未细看APP细则便完成付款,属于销售未尽如实告知义务、诱导消费。2. 销售违反口头约定,付款后彻底失约、服务缺位,双方约定付款当晚9点半对接贷款、交付相关事宜。付款后销售以工作忙为由拒不履约、消极回应,未提供任何承诺的建群服务、贷款咨询、交付对接服务,属于先承诺引流、付款后违约。3. 售后全程冷处理,无主动服务。当天我因资金周转问题,合理申请将尾款延期至10月13日,门店及400、接手店长均以“系统规定、无法操作”为由拒绝,全程冷处理,无任何主动售后跟进、解决方案。维权依据 商家销售过程隐瞒重要格式条款、未尽告知义务、诱导支付,付款后拒不履行服务承诺,利用单方系统规则限制消费者权利。这属于不公平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投诉诉求(二选一执行即可) 1. 优先诉求:允许本人尾款延期至2026年10月13日,正常保留购车订单权益;2. 备选诉求:若商家无法延期,全额退还1000元定金。联系方式:198****0292,朱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