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156900元价格在此店购买一台吉利银河星耀8银河版新车,在所有过程中销售员并未告知此车是2026年1月生产的库存车。2026年6月4日在办理首付和贷款过程中,销售也并未告知我要查看车辆车况的义务。在2025年6月6日早上9.30来提车时发现车轮胎磨损老化,车身胶条磨损老化。车身脏污严重,车内饰有使用过痕迹并磨损老化脏污,轮毂生锈。车身生产日期为2026年1月,疑似展车或试驾车,车商交付瑕疵车。并且销售合同非常简单,并未写清楚车架号发动机号等车辆重要相关信息,以简单合同回避责任。
我要求店里更换一台3个月内的新车或退款,4S店以已经放贷为由拒绝换车或退款,强制要求我接受这台车。我已联系吉致汽车金融贷款公司了解到,在没有任何扣款还款的情况下车商可以和吉致协商取消贷款退还首付款退车。告知车商此信息后,车商依然坚持不退不换,强制我接受这台未经合同明确约定的瑕疵车。附上销售人员洗车后的照片。
我的诉求:更换一台同款3个月内新车或全额退款。
车主补充内容
2026-06-08 22:49
车商用瑕疵车以已贷款为由,强制要求客户接受瑕疵车,强买强卖给客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