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萨斯ES 4S店合同欺诈,要求赔偿
投诉人 | 刘先生 |
---|---|
投诉品牌 | 雷克萨斯 |
投诉编号 | QT333255(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5-01-01 14:06:37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长沙美东雷克萨斯店 |
购车时间 | 2024-09-15 |
车保状态 | 首保 |
涉诉金额 | 20000万元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我于2024年9月15日在长沙美东雷克萨斯店购买了一台ES200臻享版,当天双方签了合同,交了定金2万元,合同约定同年12月20日前交车。现交车期限已过,商家以老款车停产和车型升级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在购车时商家未明确告知新款和老款车型,且在合同中也明确约定了车型和价格。购车合同中明确指定了车型ES200臻享版,商家不履行合同约定,用已交定金的方式留住客户,加价购车,违反了合同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双倍赔偿。
车主相关投诉
雷克萨斯数据统计:
投诉量236宗
完成率为98%
回复率76%
满意度为67%
发表临时结果4次
发表最终结果243次
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汽车投诉网[QcTsw.Com]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未经投诉人及汽车投诉网共同授权许可,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