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H5汽车代购合同纠纷及销售虚假宣传
投诉人 | 陈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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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红旗 |
投诉编号 | QT333197(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4-12-30 10:53:57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成都三和银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购车时间 | 2024-12-16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涉诉金额 | 0.68万元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我于2024年12月13日下午四五点左右,于四川省101平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2025款红旗旗畅2.0T的汽车代购合同。签合同期间,销售员肖**、杨*告知:1.有1000的补贴可领(附白色A4纸中);2.明天2024.12.14可拿车走人。3.赠送的脚垫,车膜 ,后备箱垫是最好的(存在虚假宣传,是最基础的膜,合同上也没注明,存在口头约定)。4.定金收款超过法定的20%。签完合同交完定金(2024.12.13 17:40)后才告知必须要在成都上牌,但连着两天是周末,没法上牌。但在这之前已告知代购方要在周天赶回西昌上班,信誓旦旦说没问题,称2024.12.14可验车。2024.12.14等了一上午告知改时间,得等到2024.12.16才能到店提车验车上牌,就这样等了两天。(存在欺骗行为)。
于2024年12月16日早上十点左右和代购方到达成都三和银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车,在此期间1.销售并未尽告知义务,导致我没有享受教师优惠的4%。我知晓优惠政策也是偶然巧合下朋友告知的。 2.当全款交完后,代购方才告知1000补贴在周六已经结束了。3.2024年12月30日联系代购方和4S店销售,相互推卸责任,不解决问题。
我的诉求是:1.针对4S店未尽告知义务损失的指导价的4%(5592元)给予赔偿。2.针对代购方虚假承诺等恶劣行为给予我一定的赔偿(误工费用180元、省补费用,若非口头承诺了周天能赶回西昌上班以及省补国补能补贴9000。结果省补第二天就过时了,导致我损失了1000元)。
红旗数据统计:
投诉量219宗
完成率为41%
回复率53%
满意度为32%
发表临时结果69次
发表最终结果8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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