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1月4日,在福建省福州市福清融昇汽车服务会所购得东风风行580智尚汽车一辆。本车由东风小康生产,车辆识别代码:LVZA53P94HC307035,发动机号17267061。因本车存在重大质量(变速箱)缺陷,在本人购买前,购买中,及购买后,东风小康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全未告知本车缺陷,以及发生极端情况下应对措施,多次发生动力中断,加油不走。对本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实质的威胁。
本车于2020年7月7日由福州市福远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升级系统,且工作人员刘华(刘总)保证升级后不会发生动力中断。可是在2020年9月1日晚上九点左右,在福清市龙山路再次发生动力中断。油门踩到底,转速在1500-1600左右,同时变速箱故障灯和黄色警示灯同时亮起,车子走不了,险些被追尾事故。后来2020/9/7,2020/910又多次发生同样问题,我在9/2,9/7两次进维修站检查,都没有解决问题,连检查报告都不给本人。这样车辆,完全是漠视道路安全,置车主生命安全于不顾,没有道德底线的行为。
鉴于东风小康所生产的商品(本车)在销售时隐瞒车辆缺陷质量问题(质量问题有东风小康给我的召回通知为证),及对本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事实(多次行驶途中发生动力中断,录有视频)。应依据《消费者保障法》,全款退款及赔偿损失之规定,强烈要求退回购车款108000元,维修费用6500元,误工损失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