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11月21日买的车,一直在厂家指定的维修点做保养,已做了两次强保和两次例行保养。现在1、2档和倒档挂档不易,车门遥控坏了。可维修站说在我做后两次例行保养时华普公司与该站解除了特约维修关系。现华普以我脱保为由拒绝承担保修,要求在新指定维修点做两次保养再享受保修,可再做两次例保后我的保修期就满了。厂家变更维修服务点应告知客户(华普的维修点并不是正规的4s店,变更后如无人主动告知消费者根本无从知晓),我现在要求知情权和享受正常保修权利。
1分
华普汽车推卸保修责任
| 投诉人 | 谭先生 |
|---|---|
| 投诉品牌 | 华普 |
| 投诉编号 | QT12187(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 投诉车型 | |
| 投诉时间 | 2010-11-11 01:11:31 |
| 投诉地区 | |
| 4S店名称 | 株洲市潇湘汽修服务站 |
| 里程数(KM) | 16000 |
| 购车时间 | 2009-11-21 |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 涉诉金额 | 55万元 |
| 诉求 |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1分)
完成/再投诉
2011-05-18 11:05
最终结果
华普汽车回复:
接到贵网转发投诉信息,我司立即安排市场工作人员与用户取得联系。经过我司技术人员的讲解与沟通,用户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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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打分
1分,满意
华普汽车数据统计:
投诉量27宗
完成率为100%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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