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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克08 EM-P厂商交付库存车,涉嫌消费欺诈
领克领克08 EM-P
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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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领克
投诉编号QT343646(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4-10 12:52:55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深圳市凯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购车时间2026-03-21
车保状态首保
涉诉金额1.8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核心事实:我于2026年3月21日在深圳凯能领克中心订购一台26款领克08,和经销商销售约定好为厂家新排产新车,并按新车价格支付定金,我在领克官方app下单。现车辆到店,生产日期为2025年12月,距交付日已超4个月。按照行业惯例,3个月以上的国产新能源车理应视为库存车。

投诉理由:经销商和车厂涉嫌消费欺诈,销售承诺“新排产”,实际交付车辆按行业标准已属库存车。经销商和车厂未履行出厂日期告知义务,侵犯知情权,涉嫌误导消费。车辆状态风险:作为新能源车型,电池、橡胶件长期静置存在老化隐患,整车油水存在变质风险,4个月车龄完全不符合“新车”交付标准。

我的诉求:我拒绝接受该库存车辆,要求厂家协调更换一台新排产的新车或生产日期在3个月内的新车。我愿意等待合理排产周期,请厂家尽快给出明确换车方案。

领克数据统计:
投诉量514
完成率为99%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29%
发表临时结果3
发表最终结果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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