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本人于2021年在吉安骏驰领克中心购买了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港城路118号)生产的 2021款吉利汽车领克牌01 2.0TD 型Pro汽车,车架号为 :L6T7752Z0ME02****。
事件经过与危害:2026年6月13日17时40分许,本人驾驶该车在吉水县万尚商业广场正常行驶。在车速较低(怠速)且前方无明显碰撞风险的情况下,车辆AEB(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突然异常介入,产生极大的减速度(俗称“刹停”)。由于系统介入过于突兀且力度过大,导致车内后排一名儿童头部磕碰受伤,同车两位老人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磕碰伤害。
厂家涉嫌推卸责任且侵权:事故发生后,本人第一时间联系领克官方400及当地4S店要求查看行车数据(EDR黑匣子及AEB日志)以查明原因。然而,厂家售后人员态度冷漠,不仅未对受伤家属表示慰问,反而以“后排人员未系安全带”为由单方面认定主动刹车触发“情况正常”,完全推卸系统可能存在的设计缺陷责任。更令人愤慨的是,当本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索要事故数据时,厂家竟以“没有数据”为由蛮横拒绝提供,人为制造“数据黑箱”,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求偿权。
我的诉求:查清事故真相:请求监管部门督促领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向本人提供事发时段(2026年6月13日17:40左右)的车辆EDR数据及AEB系统运行日志。承担事故责任:针对因系统缺陷导致的儿童头部受伤及老人磕碰,要求厂家承担医疗费、交通费及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保养的形式补偿也可以接受一次保养。消除安全隐患:要求厂家对该批次车型AEB系统在低附着力路面(湿滑)及复杂城市场景下的介入逻辑进行排查,若存在缺陷应依法实施召回或软件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