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于2026年6月20日在烟台奥吉通红旗4s店(烟台奥吉通宏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内购买了,与4s店合作贴膜店的车窗膜以及车衣。4s店联合贴膜店以赠送价值880元的车玻璃膜作为营销噱头,到店后工作人员全程踩低免费膜,从材质、隔热到质保全部贬低。后续工作人员诱导消费者加价升级,利用升级后可抵扣880元的损失厌恶心理来引导消费加价。通过话术不断制造焦虑,属于典型的低价引流隐形消费,欺骗消费者,诱导消费者花重金贴劣质膜。4s店和合作贴膜店以次充好,最终分别花费4700元选购蔚兰的车玻璃膜、2300元选购蔚兰车衣,共计7000元已付款,其中车衣未贴对方拒绝退款。贴膜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上查不到相关信息,质量如何保障。蔚兰品牌已申请的商品里并没有包含金属膜陶瓷膜,全是染色膜,质量如何保证,这是否属于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开具的发票中服务费7000元,对膜的价值只字未提,不敢明码标价。
明确诉求:1. 即刻全额退还本次贴膜支付的7000元;2. 撕除车膜前,4S店以及合作贴膜门店出具纸质协议,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3. 撕膜作业全过程由商家负责,作业期间不得划伤车窗玻璃,不得损坏后挡风玻璃加热丝;4. 一旦出现玻璃划痕、加热丝断裂等车辆损伤,全部责任由4S店以及贴膜合作方承担,并且按照车辆受损价值进行赔付;5. 本人不存在无偿占用车膜的想法,仅要求解除本次不合理消费交易,钱款原路退回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