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2月31日通过微信支付在佛山理想汽车门店(佛山汽车城店)交付了一笔5000元的定金,用于预订汽车。但在交付定金之前,销售人员并未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告知该定金存在15天的有效期限制,并且我也没有签署任何的合同。现在由于个人原因,我暂时决定不购买车辆。销售人员却以此为由拒绝退还定金,并声称定金只有15天有效期,既不退还也不允许延期。
我认为,商家的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在交付定金前,销售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告知消费者所有相关条款和限制,但商家却故意隐瞒了这一重要信息,导致我做出错误的决。因此,我强烈要求商家立即退还我所交的5000元定金,并对此次事件进行道歉。我呼吁有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此事,介入处理。对商家的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