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童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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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深蓝汽车 |
投诉编号 | QT319772(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3-07-14 12:57:12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重庆骏德欧普科技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里程数(KM) | 2388 |
购车时间 | 2023-04-11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3月28号交订金,4月1号交付打电话让提车。4月1号厂家出政策:3月31号之前付尾款的用户享受整车终身质保(以下简称终身质保)。因此我咨询4s店销售,我是否可以享受终身质保,并表明如果不能享受,就退订(我觉得我下订是在终身质保之前,不是我个人原因导致付尾款不及时,理应享受终身质保)并且不会去提车。4s店销售4月3号微信回复我可以享受终身质保,没有问题。厂家已经让他们登记提交此次在此次政策结束之前下订,不是买家原因导致未及时付清尾款而未享受到终身质保的用户订单(由于直到3号白天才得到4s店员可靠回复,故未去提车。导致我在重庆又多待了2天,请了2天假)。4月2号早上我便与4s店员一起去交付中心提车,验车过程中发现车漆有两处不完整,并且车辆出厂日期不满足与4s店签的合同约束(合同要求交付车辆必须是2月后生产的,实际交付的车辆为1月份的)。最终与交付4s店协商结果为换车(让我取消原订单,新下订单,他们保证我应该享受的权益与第一个订单一致),让我下周再来提车。两处车漆不完整,出厂日期不满足合同约束,我认为是交付欺诈消费者。
4月9号我再次从成都来重庆提车(此次比较顺利),4月9号当天,我向厂家客服反馈终身质保问题。客服说他们已记录问题,并反馈让我等结果。5月1号客服反馈我不满足终身质保条件,此次通话我跟客服反馈不能享受也行。那第一次交付由于你们交付问题,导致我从成都到重庆白跑一次,然后让我第二周再从成都跑到重庆来提车。对于我产生的额外费用等问题进行补偿,并且表明不补偿也可以,给我终身质保的权益。直到5月31号晚上7点19分,官方客服回电说我的终身质保已经落实,相关信息正在录入系统。第二天我打官方客服电话与客服人员确认终身质保是否已录入系统,并询问得知在深蓝的维保中心可以查询到这项权益。6月3号我去维保中心查询权益,显示并末享受终身质保权益。然后我再次致电官方客服,得到回复是他们在确认中。直到现在官方客服仍然让我等待,他们在确认中。官方这是明显欺诈,回复的与实际完全不一致。
目前诉求是:按合同和4s店返还2700加3000政府补贴加100保险加上牌230,履行4s店及落实官方客服回复的终身质保问题。(额外说明,目前已经收到4s店的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