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能源奔奔EV电池模组损坏,4S店维修时不提供备用车和补偿
投诉人 | 魏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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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长安新能源 |
投诉编号 | QT316578(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3-03-11 09:28:44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济宁广民长安汽车销售维修公司 |
购车时间 | 2019-04-06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车辆三包范围内电池模组损坏,维修三个月未修复。修理期间4S店未提供备用车,修车完毕后不向消费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经过三个月的维修提车后,发现车辆电池依然存在掉电快和掉功率的现象。
2023-03-14 17:05
最终结果
长安新能源回复:客户反映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已安排工作人员联系跟进,如需帮助,欢迎您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51999。
长安新能源数据统计:
投诉量42宗
完成率为93%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45%
发表临时结果12次
发表最终结果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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