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三包范围内电池模组损坏,维修三个月未修复。修理期间4S店未提供备用车,修车完毕后不向消费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经过三个月的维修提车后,发现车辆电池依然存在掉电快和掉功率的现象。
长安新能源奔奔EV电池模组损坏,4S店维修时不提供备用车和补偿
| 投诉人 | 魏女士 |
|---|---|
| 投诉品牌 | 长安 |
| 投诉编号 | QT316578(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 投诉车型 | |
| 投诉时间 | 2023-03-11 09:28:44 |
| 投诉地区 | |
| 4S店名称 | 济宁广民长安汽车销售维修公司 |
| 购车时间 | 2019-04-06 |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 涉诉金额 | 55万元 |
| 诉求 |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2023-03-14 17:05
最终结果
长安新能源回复:客户反映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已安排工作人员联系跟进,如需帮助,欢迎您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51999。
长安汽车数据统计:
投诉量5493宗
完成率为100%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64%
发表临时结果71次
发表最终结果8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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