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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海狮05DM销售不开具收款发票且不退订金
比亚迪海狮05DM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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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张先生
投诉品牌比亚迪
投诉编号QT345990(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8-24 14:56:45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深圳市新融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里程数(KM)0
购车时间2026-05-31
车保状态首保
涉诉金额0.2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重点收集以下证据并对照相关依据: 1. **保存APP订单截图、银行付款凭证**,以证明2000元订金支付事实。 2. **整理与销售人员的沟通记录**(如微信/短信),特别是对方隐瞒看车地点、交付方式的证据。 3. **核对已签订的合约书**,确认缺失交付方式、地点及盖章等问题。 4. **向门店索要订金发票**,若对方拒绝或拖延,可依据《发票管理办法》要求其履行开票义务。 证据齐全后,可进一步梳理门店在销售过程中的违约行为。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具体情况描述:2026年5月31日,本人通过比亚迪海洋APP支付2000元购车订金,拟购2026款海狮05DMI汽车。当日由合作门店“深圳市新融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核销,款项进入门店账户。1、本人到门店下订,门店销售以及地区负责人故意隐瞒看车地点,在距离我住所2个小时车程外的龙岗李朗;2、门店要求我先缴纳首付签订合同之后,他们才将车辆从龙岗李朗调度回宝安门店,否则需要我本人自己承担车辆调度费。以这种不合规的交付方式,在协商价格阶段同样故意隐瞒不告知我;3、5月31号当日于门店签订的合约书未写明交付方式以及交付地点并且没有完整落款盖章。4、门店收到订金款项,至今并未开具收款发票给到我本人,构成偷税漏税避税的违法行为。附件内容分别为:比亚迪海洋APP下订页面以及工商银行APP支付页面。


08-24
临时结果
比亚迪回复: 厂家已经受理该投诉,请您耐心等待。
比亚迪数据统计:
投诉量9050宗
完成率为66%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50%
发表临时结果305次
发表最终结果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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