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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汽车G7经销商开错发票致国补不通过,造成车主经济损失
小鹏汽车小鹏G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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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小鹏汽车
投诉编号QT345821(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8-13 16:19:45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小鹏汽车廊坊霸州销售服务中心
购车时间2026-06-23
车保状态首保
涉诉金额2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针对您的问题,建议您尽快收集以下材料:购车合同、错误发票原件、补贴申请被拒的官方通知截图,以及与小鹏门店、400客服就开票错误及赔偿事宜的全部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录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需与实际交易相符,门店错开票导致您无法享受补贴,已涉嫌违规。整理好证据后,正式向小鹏汽车廊坊霸州销售服务中心发函,附上材料,明确要求其按诉求赔偿并书面回复,强调其应承担过错责任。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我要投诉:小鹏汽车廊坊霸州销售服务中心,购车时店内工作人员对国家政策不熟悉,导致新车销售发票和注册地不在同一省份。现在国报废补贴审核不通过,我没办法申领报废补贴,造成经济损失。门店明知是他们开票出错,却不配合重开发票、不承担我的补贴损失,和厂家400沟通后也没能解决。

我的诉求:1、赔偿因门店过错导致我无法领取的报废补贴2万元;2、限时给我书面处理答复。

小鹏汽车数据统计:
投诉量443
完成率为84%
回复率89%
满意度为8%
发表临时结果1
发表最终结果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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