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汽车质量投诉平台

-2分
奔驰(进口)GLS级新车维修三年八个月,厂家默许纵容黑心商家坑害消费者不追责
奔驰(进口)奔驰GLS
07-12
1.5万0收藏
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奔驰
投诉编号QT345268(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7-12 18:34:43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宜春市星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里程数(KM)48000
购车时间2021-04-27
车保状态已过保
涉诉金额140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2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建议用户系统整理所有维修记录,包括每次故障时间、具体问题、维修项目及4S店检测报告,尤其注意留存芯片故障的调解协议及延保承诺书面证据。重点收集2024年12月2日检测后当天故障复发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故障码照片及4S店“车没问题”的书面结论,形成完整证据链。可要求厂家出具书面说明拒绝退换车的依据,同步向奔驰中国总部寄送挂号信留存凭证,为后续诉讼或媒体跟进提供扎实材料。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一个百年品牌车企世界汽车发明者,竟然5年多不去追责处理事件责任人。纵容默许包庇黑心4S店,逼迫消费者法院诉讼维权及电视台曝光,无底线坑害消费者。一辆140万多万奔驰旗舰GLS450越野车从新车开始维修近4年,三家4S店都未能找到原因,无法想像如此安全隐患车辆路上行驶会造成何其严重的安全隐患。消费者多次向厂家4S店提出高于市场价回收或适当加点钱换辆车,就冷漠对待逼迫消费者亏80余万含泪卖车,天理难容难以服人。消费者要求追责事情责任人,保护消费者巨额财产不受侵害,公开赔礼道款杜决此事件不再发生。

截至到目前为止近五年厂家没有任何方案给消费者,打电话敷衍消费者。逃避责任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做法,难以服人,根本没有追责。黑店宜春星宜己倒闭,南昌华宏维修2年6次不去追责,厂家默许纵容黑店坑害消费者。21年4月买车,之后不久就有故障,于8月份第一次维修。22年2月份亮故障码(自适应远光灯辅助系统增强版不可用、摄像头视线受阻,自适应巡航故障,右大灯自动开启)维修,22年7月第三次故障维修。22年10月9第四次故障维修,10天不到22年10月19第五次故障维修,增加维修大灯自动亮起。22年12月又出故障,诉求厂家退换车或延保均遭拒绝。此时已经身心疲惫,准备材料诉讼宜春市星宜奔驰4S店。于23年4月立案,7月开庭。经调解星宜承诺已经找到问题所在,芯片存在问题所有故障都是这个芯片,这次一定能修好。以前在南昌没找到原因,调解后给两年延保和四次保养。23年9月15号在宜春星宜维修,期间车辆一直处于故障状态,以为不会再出问题。然而,命运似乎又和况先生开了一个玩笑,仅仅5个月后,车辆再次出现同一严重故障。24年4月第七次去4S店维修,此次甚至需要拆掉大灯保险杆,接受不了消费者当试验品。之后一直向厂家400投诉,要求总部派人下来调查,回收车辆或厂家给予置换。直至24年12月2号8个多月后要我们去检测车辆和协商,于是进行第八次维修。上午拿了一堆检测报告居然说车辆没有任何问题,没有任何和消费者协商,当天下午回到家就坏。我和厂家反映也没有任何解决方案,于2024年12月12号,我去九江出差又坏了,然后在九江永达奔驰检修确定大灯模块故障。三年八个月,奔驰4S店对车辆反复维修拆装达很多次。这不仅严重影响了的正常使用,对奔驰的售后维修工艺产生了极大的质疑。如此频繁的维修,却始终无法彻底解决问题,是维修技术不过关,还是维修流程存在漏洞。谁来为这起严重的质量事件负责,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和车辆行驶安全谁来保障。

消费者在维修三年八个月维权无果,含泪亏损70多万卖车,公理何在,谁来为这起严重质量事故负责!

07-14
最终结果
奔驰(进口)回复:经核实,针对客户反馈车辆相关事宜,授权经销商此前已就其车辆问题与客户协商过处理方案,客户均未采纳。后续客户表示已自行将车辆卖掉,对于客户其他诉求无法予以支持。
投诉人打分
-2分,非常不满意
厂家如此颠倒黑白天理难容!事实就是一辆百万奔驰新车上户就开始维修3年8月个月!三家4s店没修好!什么方案也没有!消费者几次要求回收加钱换车石沉大海!谁撒谎死一家人!消费者被迫卖车止损厂家默许纵容坑害消费者!请全国人民作证

交流反馈

车主
07-16
厂家这样纵容包庇推责消费者不服!消费者是被维修近4年身心疲惫不敢开车上路怕安全造成风险被迫卖车!厂家根本调查歪曲事实难以服人!强烈要求追责事件人!保护消费者财产不受侵害!公开赔礼道歉
奔驰(进口)数据统计:
投诉量835
完成率为84%
回复率98%
满意度为65%
发表临时结果82
发表最终结果559
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汽车投诉网[QcTsw.Com]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未经投诉人及汽车投诉网共同授权许可,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