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6月26日在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风大道***号领克中心(十堰领望)4S店,下单4000元大定25款08emp 120halo版本。当时乔**销售告知我目前有展车能有优惠,我明确与他表明我不要展车,不要库存车就要新车。我问他新车大概多久能到,他说四周以内。结果下定第五天告知我车子已经到门店,是今年二月份生产的。我明确表达我不接受库存车,国家规定国产新能源三个月以上就是库存车,我用新车价格全款18.2万卖我一辆五个月的库存车。而且事情发生之后,销售不积极处理,一直表达厂家发车没有办法。与我签署的购车协约书里并没有标注车架号以及新车时间,属于阴阳合同,欺诈消费者。
我的诉求:调配一辆三个月以内的新车,或者全额退款,诉讼人:刘**电话:135****7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