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丰田雷凌发动机第三缸缺火,4S店不给保修
投诉人 | 吴先生 |
---|---|
投诉品牌 | 丰田 |
投诉编号 | QT326173(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4-03-23 21:37:40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广汽丰田东升观澜店 |
里程数(KM) | 52000 |
购车时间 | 2022-05-17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2022年5月17日购入广汽丰田1.2T雷凌,2024年3月19日下午启动时发现发动机故障码(两年不到)。第二天一早将车开至深圳光明东升4s店,电脑检测结论为第3缸缺火。4s店以之前保养时,没有在他们店补加燃油宝为由拒绝保修,分析可能是油路问题或者是喷油嘴堵塞,需要我支付1113元先清洗。清洗后故障码己消除,但此车仍在质保期。发动机4个缸中只有一缸缺火,4s店在没有充分证据是我人为因素导致此异常,而要我个人全部承担此费用,本人觉得非常不合理。4个缸用同样油品,其中只有一个缸有问题。难道与喷油嘴质量就无关吗,本人不愿承担清洗费用。
车主补充内容
2024-03-23 21:40
其实我自己有加过燃油宝。
2024-03-23 21:43
车辆是从东升观澜店购入,但维修是在东升光明店。
2024-03-24 13:18
4s店告知,系统中必须有在4s店有补加燃油宝记录,这次发动机的故障码异常厂家才会负责(去年11月份我有在途虎上购入燃油宝并补加,但这些信息4s是查不到的)。不知广丰厂家对此有何看法,是否对4s店有类似要求。另此车必须补加燃油剂的要求,厂家也没有同本人签“如果不补加燃油宝,所导致发动机故障的后果由车主承担”的协议。两年不到,质保期内的发动机故障维修费用由本人承担,这是不符合逻辑的。
2024-03-24 21:19
问题点再描述清晰:一.3月19日下午16点多启动时,出现如下故障码(如下图1):1.再碰撞系统故障。2.车身稳定系统故障。3.发动机故障。当天开一小段路程后,只出现发动机故障码,其他两个故障码消失。二.3月20日开车至深圳东升光明店,连接电脑分析为第3缸缺火,检测结果如图2。
2024-03-24 21:38
反思:为何在碰撞故障码与车身稳定故障码行驶一小段路后,停车熄火再启动。这两个故障码又可以消失,恢复正常?
2024-03-25 15:46
2024年3月25日广家回应,由于本人车不是一直在丰田4s店保养。有一次在途虎保养,故这个也成为了拒绝承担维修费用的理由。而新的汽车三包法有规定:“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丰田目前的规定与新的汽车三包法是存在争议的。
2024-04-04 14:03
请厂家回复:1.本车一定是按时保养,如果需要本人提供依据,厂家可以提出来。2.这个异常的根本原因分析只是可能,没有合理的解释。质保期内不能让消费者安心,厂家电话回访沟通也只是各种推脱,根本不是负责任的态度!
2024-04-04 14:16
补充按时保养记录
广汽丰田数据统计:
投诉量1081宗
完成率为84%
回复率91%
满意度为67%
发表临时结果274次
发表最终结果1085次
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汽车投诉网[QcTsw.Com]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未经投诉人及汽车投诉网共同授权许可,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