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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汽车P7汽车4S店存在恶意加价才给交车的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小鹏汽车P7
2021-11-23
5.4万0收藏
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小鹏汽车
投诉编号QT305124(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1-11-23 03:47:18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江宁景枫小鹏销售中心
里程数(KM)0
购车时间2021-10-17
车保状态首保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2021年10月23日与小鹏签订购车合同,合同车价279650,其中定金5000已支付,尾款274650,未有附加条款,也未告知有任何其他费用。2021年11月11日通知2021年11月12日在南京江宁交付,交付前在交付群再次确认过车辆总价和交付时余款。2021年11月12日在交付中心,当交付专员金*的面又一次电话销售郑*确认过交付款项(有电话录音),等到付款时被拒,告之要额外多支付11200元才能提车,当天提车被拒,小鹏拒不按合同履行交车。多次400电话投诉未有结果,2021年11月21日电话销售郑*又被告之讲合同不生效(有电话录音),后发现小鹏APP内合同小鹏红章被意意去除,还好事先我有下载备份。请问如果合同不生效我支付的5000元定金是假的么,为何车子会被生产出来,并在2021年11月12日叫去交付呢。小鹏汽车在销售过程存在欺诈消费者,恶意加价。现在多方投诉无人出面协调此事,所有小鹏员工耍赖皮都讲不能代表小鹏。麻烦求助平台,谢谢。

车主补充内容
2021-12-01 04:03
录音如何上传?
2022-02-18 17:17
临时结果
小鹏汽车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部门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小鹏汽车数据统计:
投诉量77
完成率为55%
回复率81%
满意度为12%
发表临时结果32
发表最终结果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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