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投诉星途瑶光销售不予退还定金,并称其服务态度恶劣!
投诉人:周先生
投诉时间:2023-09-22 01:10:29
投诉车辆信息:
车辆状态:保修内
购车时间:2023-09-02
故障时间:2023-09-04
4S店:星途汽车泰州铭达体验中心
车主描述:
我是周先生,我要向大家讲述我在与星途瑶光的购车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我希望我的经历能够引起大家的关注,以便提醒其他消费者在购车时要保护自己的权益。
购车之初我在9月2日与星途瑶光的销售通过微信进行了沟通,明确表示我想要上武汉牌。销售员也答应了我的要求,于是我支付了两千元的定金。然而,当我在9月4日去提车时,销售员告诉我如果要上武汉牌,需要额外支付五千元押金,并且将发票联压在店里两个月。
这让我感到非常不满,因为在交定金之前,销售员并没有提及这些额外的要求。我要求退还定金,但是销售员态度极度嚣张,直接回答我两个字:“不退”。我感到非常无奈,不知道该到哪里去维护我的权益。
不仅如此,我在9月2日与4s店的购车沟通当中,销售员却又要求我支付一万元的定金。当时我和我的家人起身准备离开,但是销售员却阻止了我们,并进行了一番拉扯。期间,我们之间的交流并不友好。到了9月3日,我询问销售员是否能够当天提车,销售员表示可以,但随即又表示由于是星期天,无法办理临时牌照,无法开车。因此销售员建议我们过去提前办理贷款手续,好在我当时立即反对了。直到次日,我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在3日办理了贷款手续,就无法退回了。
律师建议:
针对这一投诉,我们采访了律师李先生,他就此事提供了合理的建议。李先生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销售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有关费用、服务和条件等方面的信息,不得隐瞒或变相增加消费者的负担。如果销售方事先未告知周先生有关额外押金的要求,那么周先生有权要求退还定金。此外,销售方在与消费者沟通时应当保持友好和专业的态度,不得嚣张或恶劣对待消费者。
汽车投诉网:
该投诉当中我们清楚看到了周先生在与星途瑶光的购车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问题,包括销售方未明确告知额外费用、服务态度恶劣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周先生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并希望星途汽车能够认真处理他的投诉,并与他进行协商解决。最后,星途瑶光作为一款新车型,近期在市场上的销量表现相对较好。然而,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能会对其声誉产生一定影响。汽车投诉网希望星途汽车能够认真对待此次投诉,并积极与车主周先生协商解决,以维护企业形象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