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星途星纪元ET智驾版,存在严重安全缺陷及厂家恶意拖延的投诉函:一、 核心故障与安全险情(事实层面)。本人车辆自2024年12月提车之日起,核心智驾功能(车道保持LKA、车道偏离预警LDWS)即宣告失效。截至2026年6月,故障已持续逾一年。且近期呈恶化趋势,新增全车摄像头失效、智能钥匙无法感应等严重功能性故障。特别说明: 本人在此期间全程积极配合名望4S店的维修工作,对4S店的服务态度无异议。但所有维修方案均来自厂家技术中心的远程指令,而正是这些指令导致了长达一年的“无效拆装”。
二、 厂家“试错式”维修与技术不作为(技术层面)。厂家技术部门在面对明确故障时,缺乏基本的诊断逻辑与严谨性,长期以“OTA修复”、“猜测性换件”的方式敷衍消费者,具体表现为:1. 软件误导: 初期坚称为软件BUG,指令等待OTA。本人从2.5版本更至2.8版本,故障依旧,证明厂家初期判断完全错误。2. 盲目换件: 在软件无误的情况下,先后指令更换GPS模块、各类传感器,最后竟在2026年6月1日更换了“全套线束”。3. 维修无效:即便是进行了整车“开膛破肚”更换线束,次日故障依旧复现。这证明厂家根本未查明病根,而是将车主车辆当作“测试小白鼠”,通过反复拆装掩盖技术无能。
三、 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生命层面)。该车宣传为“高阶智驾”,但在实际高速场景中表现极为致命:本人在开启智驾巡航(时速100km/h)时,车辆毫无征兆地弹出双重故障,随即车辆瞬间失控向右急偏。此次事件若非运气眷顾,已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严正警告)厂家明知该批次车辆存在高速失控风险,却仍采取“拖延战术”,这种行为已构成对公共安全及消费者生命的漠视。
四、 法律依据与正式诉求: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汽车三包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退换车条件: 车辆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过2次修理仍未排除,或新车购买一年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内)出现转向、制动、车身稳定系统等失效,均符合退换车标准。2、现状认定:本人车辆自交付首日即失效,且经数十次修理无法解决,完全符合法定退换车条件。
现提出如下严正诉求:1. 停止无效维修:立即停止对4S店下达“试错式”维修指令。要求厂家总部技术总监级工程师介入,7个工作日内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故障分析报告,而非口头搪塞。2. 执行退换车:鉴于车辆存在不可修复的安全缺陷,坚决要求退车或换同型号新车,拒绝接受任何形式的继续维修。3. 经济赔偿: 要求赔偿因车辆故障导致的交通费、误工费,以及对精神造成的损害抚慰金。4. 安全召回: 呼吁监管部门彻查该批次车型是否存在共性缺陷,防止更多家庭陷入“高速失控”的噩梦。请相关部门切勿等闲视之,人命关天,望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