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9号,我在佛山市行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安公司)购换了一个轮胎,2026年4月11号出现漏气。2026年4月12号把漏气轮胎送到行安公司,要求退换货,工作人员不同意说要检测。我说那今天送去检测吧,工作人员以要打报告为由拒绝我当天送检的要求。两天后(2026年4月14号)工作人员才通知我说:可以送检,但是检查结果如果不是质量问题,检测费由我承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所以行安公司应该承担举证责任(包括送去检测且承担相应费用)。而且,他们在我把轮胎送去第三天后才通知我说要去检测。试问,4月12号至14号两天他们有没有对留置的轮胎做什么不利的事情不得而之(比如故意造成轮胎是人为原因造成漏气的行为)。(据了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前行安公司工作人员说,他们以前就干过类似这种偷梁换柱的事情)
广汽本田雅阁购换轮胎出现漏气,商家推诿检测责任且拒退换货
| 投诉人 | 王先生 |
|---|---|
| 投诉品牌 | 本田 |
| 投诉编号 | QT344318(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 投诉车型 | |
| 投诉时间 | 2026-05-21 11:00:51 |
| 投诉地区 | |
| 4S店名称 | 佛山市行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购车时间 | 2024-01-06 |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 涉诉金额 | 0.2万元 |
| 诉求 |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建议先固定现有证据:保存好购胎发票、漏气轮胎照片、与行安公司沟通的录音或聊天记录。针对检测责任,可明确告知商家依据《消保法》第23条,六个月内由其承担举证责任,要求其书面确认检测机构及费用承担,避免口头承诺。若担心轮胎被动手脚,可要求共同见证检测过程或全程录像,同时联系其他消费者核实“偷梁换柱”传闻真实性,形成辅助证据链。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车主相关投诉
广汽本田数据统计:
投诉量2769宗
完成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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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为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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