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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大众帕萨特高速行车突发变速箱故障,厂商推诿拒绝免费维修
上汽大众帕萨特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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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吴先生
投诉品牌大众
投诉编号QT339686(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5-09-08 09:30:24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芜湖上汽大众
里程数(KM)97363
购车时间2025-09-08
车保状态已过保
涉诉金额2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建议用户先收集好关键证据:保留好9月8日门店检测报告,明确故障原因;留存大众官方针对该车型变速箱机电单元问题的技术通告;收集同款车型车主免费更换服务的案例证明。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和《产品质量法》第46条,再次与4S店和厂家沟通,明确指出产品缺陷及应承担的责任,强调自身合理诉求,要求对方给出解决方案和明确时间,避免继续推诿。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我驾驶的2017款帕萨特330TSI DSG尊荣版,于2025年9月6日在高速行驶途中出现变速箱报警变速箱进入紧急模式,行驶中缺1.3.5.7档。9月8日,经相关门店检测,确诊为离合器机电单元故障,需更换机电单元总成。经查证,大众官方针对该车型变速箱机电单元存在明确问题的技术通告,规定在10年或20万公里内出现此类故障应免费维修。且我了解到,众多同款车型车主在相同情况下均已获得免费更换服务。该故障与上汽大众DSG变速箱机电单元TCU设计缺陷相关,属于产品通病和技术缺陷。然而,相关4S店以厂家只提供传感器为由,拒绝免费更换机电单元总成。联系厂家客服后,厂家客服又以正在联系上报为由拒绝提供售后服务。他们相互推卸责任,双方踢皮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经营者发现产品存在缺陷应主动召回并承担费用。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6条,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时,生产者应赔偿损失。我的具体诉求为:免费更换改进版机电单元总成,且必须使用原厂改进版机电单元(非拆车件),以避免重复故障,并延长变速箱总成质保至5年或20万公里。

2025-09-08 12:02
临时结果
上汽大众回复: 厂家已经受理该投诉,请您耐心等待。
2025-09-16 10:05
最终结果
上汽大众回复: 经了解,关于用户反映的问题,相关经销商已与用户沟通说明,目前经销商已与用户就处理方案协商达成了一致。
涉及【上汽大众DSG变速箱存在缺陷】的集体
涉及品牌:
大众
说明:
踩油门提速时发动机舱内会传出尖锐的金属摩擦声(低速上坡时特别明显),同时伴有动力下降、油耗上升等现象。当发动机转速在2000转以下时异响特别明显。另外还伴有换档时冲击顿挫感增大、怠速时发动机抖动增大带动车身颤动、以及熄火瞬间发动机有“卡啦”异响等现象。
上汽大众数据统计:
投诉量8730宗
完成率为99%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54%
发表临时结果589次
发表最终结果38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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