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博越销售低开发票和私自篡改合同手签款项,欺诈消费者
投诉人 | 张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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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吉利 |
投诉编号 | QT331424(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4-11-16 16:06:06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巴州腾昊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
里程数(KM) | 1400 |
购车时间 | 2024-06-16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2024年6月16日购入车辆,当时购入车辆时付款8.5万元,销售强制开票7.5万元。2024年11月14车晚7点30分,车辆显示屏和大屏突然黑屏,转向灯出问题。车辆无法行驶,打售后电话一直没有给出合理的售后方案。2024年11月15日早上12点前也未及时打电话处理,在厂家投诉后售后打电话联系吉利二级修理厂新杰汽修修车。下午14点左右吉利销售关于发票低开情况做出了回应,称当时下班,他低开发票,并未告知他的财务总监。公司要求他赔偿,声称自己下月休假,你爱怎样怎么样。随后又说自己分期赔偿给我,半小时后又发我购车合同,但购车合同和我当时签署的合同不一致。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篡改合同手签款项,属于违反合同法。当时的聊天记录也有,他称礼品和教师补贴、政府补贴都是,只不过他没发放,但是和合同中的金额不对称。这是欺诈消费者,而且态度极其恶劣。
吉利汽车数据统计:
投诉量5910宗
完成率为100%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70%
发表临时结果533次
发表最终结果869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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