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长安马自达3 2.0于2007年2月在一汽马自达无锡众达4S购买,车再行驶28000公里左右到江阴新开一汽马自达4S保养时候发现少机油,技师让保养后跑3000公里在看看.等到了31000公里技师再检查火花塞和机油面后确认少机油,并且火花塞积碳严重,找来索赔员,4S已新开店没有卖过马3为理由拒绝索赔让我无锡检查.08年12月来到无锡众达4S点检查,技师检查完机油让我做个保养再做跟踪,保养大概是33000公里左右,等开到37000公里以后我来到无锡众达4S再次检测,技师在确认少机油,并且要求我跑完50000公里再做详细检测.等到了39000公里保养协同索赔员拍照取证,并且测量机油,让我等待消息,过了两天电话让我拆发动机.因为江阴到无锡还有段距离不是很方便,加上夫人待产车子要使用没有时间,一直到了3月,4S来电话说要机油测量每2000公里一次共两次.并且又要我重新保养费用当然是自付.本人觉得一汽马自达在逃避责任,拖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