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事实:本人于2026年9月18日与贵司签订购车合同,9月20日贵司开具购车发票(发票号码:2651200000417224****),9月21日下午16点10分左右在贵司交付车辆。在9月21日交车当天,车辆仪表盘显示屏即出现乱码故障、安全通信故障等严重问题。销售顾问当时解释为“正常问题,重启即好”,车辆驶出4S店后故障持续存在,在高速上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影响。于9月21日下午22点50分左右将车辆开回4s店,总里程176公里。后车辆一直停放于4S维修店内,本人未实际使用。
9月22日用电脑检查了一堆故障,4s店售后说升级,休眠,断电就好,方法都使用了还是无法修复。4s店上报给厂家请求技术指导也没处理好(本人怀疑9月19日的验车PDI报告和售前检查报告存在问题),后细看车子防撞梁处有一颗螺丝还生锈了。9月22日至26日期间,本人多次与贵司沟通,要求换车。9月22日贵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存在“安全通信故障”或“转向模块”等大量问题。在协商过程中,贵司售后曾告知“如果更换转向模块或检测线路问题后仍无法解决,就配合走换车流程”。本人基于对贵司的信任,暂时同意了检测方案。然而,4s店对车辆进行了大量拆解检测维修4次以上,至今仍未查明故障原因,并明确表示“无法安全修复”。他们工作这么多年从没遇到过这样子的情况,这已充分证明该车辆存在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且4s店无力解决。28号又要上传报告给厂家请求技术指导,厂家一时半会也处理不好这棘手的问题。我从攀枝花市过来成都买车,工作、家庭、2个孩子的教育管不着全部停摆,家里就靠我工作挣钱。现在每天还要面对吃住行的高额消费,工作上的经济收入也严重影响。这些问题都是4s店给我造成的,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
二、录音证明:2026年9月21日交车当天下午销售及销售经理,在明知道车辆仪表盘存在显示故障的情况下依然把车交付给客户。我们已经告知要回攀枝花几百公里的高速,他们根本没把客户的生命和别人的安全当回事。以卖车为主不负责任,以他们自己的认知来判断此问题,没有说把车子维修好再交付给客户。乃至接车时,我当着销售面把车子启动熄火了4次发现问题还没解决后,叫销售去问了维修师傅(不知道问没问),他们都还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说熄火20分钟自解后就会恢复等等理由继续忽悠我们将车开走。车子在交付前18号至20号,4s店做售前检查、贴膜、精洗、直到交车时间那么多次的启动,跑了10多公里,熄火了几晚上还达不到他们所谓的自解吗。可能看到我们从远处来,对车子不太懂,好忽悠,很明显就是欺骗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