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12月27日在深圳大兴宝兴广汽传祺4S店订购一辆广汽传祺GS8汽车,并支付订金1万元整。因本人资金困难问题无法满足购车需求,且4S店存在强制在店内购买保险以及诱导消费者进行先交大额订金再签订合同。我要求取消订车并退还订金1万元整,并且在本人贷款申请没有开始以及4S店并未向广汽传祺厂家预定车辆情况下,本着甲乙方双方利益都没有受到损失的目的。
我于2025年12月28日微信和4S店书面沟通取消订车事宜和2025年12月29日到店面谈沟通,将我1万元整订金退还事宜。4S销售经理陈先生拒绝退还定金1万元整,并且态度恶劣,且扬言让我去打110报警与走投诉维权,订金是一毛钱都不可能退。我诉求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我答复并退还订车金1万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