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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克 Z10新车半年大幅降价,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领克领克Z10
1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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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领克
投诉编号QT341750(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5-12-10 00:11:49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领克汽车
购车时间2024-09-15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4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详情:1.领克汽车恶意降价,损害消费者权益。(1)领克汽车于2024年9月5日推出一款新车领克z10,半年降价4万,达到车款的1/5。远高于市场正常水平,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阿维塔、小米、智界、问界,新出来的车辆都未此降价。(2)领克宣传和实车并未达到一致。1.领克行车记录仪模糊和空调有问题,多次投诉无果。后面空调问题换了管路,但仍嘴硬称没问题。行车记录仪车牌都看不清,投诉无果。2.发布会称新车是豪华智能车,豪华先降价4万,被刺老车主。然后今年9月新发布一辆车10 emp,更低的价格买更好的配置,自降身份愧对豪华,欺骗车主。智能发布会的城区智驾NOA一年才发布,欺骗消费者。AVP代客泊车至今没有甚至取消,欺骗消费者。多次和领克反应降价问题,领克毫无反应,服务态度差,领克不是一家诚信的宁波企业。2.投诉市场监管局敷衍了事。今年4月份关于此事在12315投诉市场监管局,但是一个月没有反应,也没有人联系我。于是在浙里办和市长热线进行投诉,中午在5月28进行回复,"没有办法,管不了,你法律途径解决吧"。办事效率低下,态度敷衍了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是行使我消费者正当的权益,而市场监管局的功能职责就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我觉得此行为没有尽到相应职责,这不仅只损害了我一个人的权益,也损害了我们首批购买领克z10汽车消费者集体的权益。我是在成都买的车,但是我公司是在宁波,发票也是开的宁波,我也交了税是合法的。我所陈述的也是事实,没有歪曲造谣。

领克数据统计:
投诉量475
完成率为97%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31%
发表临时结果469
发表最终结果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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