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要投诉奔驰车联网功能的严重侵权。购车后,经销商让我绑定注册车联网,我至少三次书面、口头拒绝。由于购车过程中的不愉快(经销商将展车当新车卖给我),我拉黑了销售人员。其后她竟然私自用其个人手机号远程绑定我的车辆进行了车联网的注册,这严重侵犯了我的数据隐私和行车安全,并且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注册的账号名字与我本人不符,中间字错误,无法理解车联网怎么通过的注册。
然而此项严重侵权似乎没有任何部门受理,110说够不上刑事恐怕无法立案。律师说她也未遇到此类匪夷所思的案例,感觉起诉意义不大。12315回复汽车销售不属于他们管辖,让找商务局,而本地商务局也没有投诉接口。工信部回复车联网不属于他们管辖的互联网平台,只能反复投诉到奔驰厂家400。而此平台如同一个经销商和顾客的中间方,投诉不停反馈回经销商,经销商副总每接一次回我一句他们无法获取绑定期间的日志。而我认为其员工绑定我车辆期间的登陆和操作日志是关键,能用于判断个人车辆的状况以基本保障行车安全,如此被侵权难道就投诉无门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