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今年五月三日购车,在销售的推荐下得知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有购车补贴(区补),所以在乌鲁木齐市八家户街道苏州路东街19号广汽传祺4S店买了车。在新市区开的发票,明确说明可以领取区补。当时宣传材料并未明确本次补贴发放具体额度,也未标明有名额限制。由于我有些字不认识,销售帮我提交了相关材料说没问题等着发放就行。5月21号10.30短短几分钟抢完名额,而我销售5月21号10.29分通知我可以提交了并没有告知具体情况。直到7月14日看到显示审核未通过,审核未通过原因注明了“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字样。那为什么当时刚开始的宣传上不注明呢,该活动在建行开放申请页面后才看到说“先申报并审核通过先得”。按我的理解是,先申报先得,后申报后得。
我认为宣传未尽到告知消费者具体活动规则义务,虚假宣传,给我造成损失。现迫切的需要寻求你们的帮助,商务局局长认了,市长也说了研判,但是没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