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今年五月三日购车,在销售的推荐下得知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有购车补贴(区补),所以在乌鲁木齐市八家户街道苏州路东街**号广汽传祺4S店买了车,在新市区开的发票,明确说明可以领取区补。当时宣传材料并未明确本次补贴发放具体额度,也未标明有名额限制。由于我有些字不认识,销售帮我提交了相关材料说没问题等着发放就行。5月21号10.30短短几分钟抢完名额,而我销售5月21号10.29分通知我可以提交了并没有告知具体情况。直到7月14日看到显示审核未通过,审核未通过原因注明了“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字样。那为什么当时刚开始的宣传上不注明呢,该活动在建行开放申请页面后才看到说“先申报并审核通过先得”。按我的理解是,先申报先得,后申报后得。我认为宣传未尽到告知消费者具体活动规则义务,虚假宣传,给我造成损失。现迫切的需要寻求你们的帮助,商务局局长认了,市长也说了研判,但是没结果。
-2分
广汽传祺GS3销售虚假宣传区补,欺诈消费者
| 投诉人 | 吾先生 |
|---|---|
| 投诉品牌 | 广汽传祺 |
| 投诉编号 | QT339281(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 投诉车型 | |
| 投诉时间 | 2025-08-19 01:45:53 |
| 投诉地区 | |
| 4S店名称 | 祺庆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里程数(KM) | 3000 |
| 购车时间 | 2025-05-03 |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 涉诉金额 | 6.6万元 |
| 诉求 |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2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针对您的投诉,建议首先收集所有与购车补贴活动相关的宣传材料、销售对话记录、提交材料证明及审核未通过的通知截图等作为证据。然后,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向广汽传祺4S店提出正式书面投诉,要求其解释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原因,并给出合理解决方案。同时,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咨询专业律师,评估是否构成虚假宣传,以便进一步维权。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车主相关投诉
08-25
最终结果
广汽传祺回复:感谢您选择广汽传祺汽车,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当地销售店与您核实处理,您同时也可拨打广汽传祺客服专线: 400-813-66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投诉人打分
-2分,非常不满意
广汽传祺数据统计:
投诉量2423宗
完成率为96%
回复率59%
满意度为57%
发表临时结果4次
发表最终结果276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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