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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汽车P7交付延期及新车漆面存在质量问题,厂家推诿不解决
小鹏汽车P7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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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小鹏汽车
投诉编号QT339886(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5-09-16 22:10:03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小鹏汽车武汉张家湾汽车园销售服务中心
购车时间2025-09-05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22.28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9月5日,本人通过小鹏汽车APP锁单一台小鹏P7(价值222800元),当天APP内提醒本人已完成配车,预计1-2周可完成车辆交付。9月10日18时,交付群通知本人9月11日14时办理手续,经双方沟通改为9月14日。14日当天本人到店参加交付,验车期间发现前车盖处有明显阴影。后续经交付中心使用清洁用品处理后,阴影处底漆出现漆面问题。发现问题后,本人明确要求换车,又同销售人员确认现车库存。即使选择同配置车辆也无现车可交付,遂要求换车更改内饰配置。因耽误本人按时提车,本人提出换车后按原定交付最晚日期交付(本人锁单时间为9月5日,当日APP消息提醒配车并预计在1-2周完成交付,本人即认为交付时间最晚不超过不超过9月19日。若企业对本人认为的交付时间有异议,请举证相关证据),得到明确否认后要求补偿2000商城积分,后答复仅能换车。14日当天,本人拨打400热线投诉,15日上午确认更改配置提车,下午接到回复,企业表示两种方案:一是换车无任何补偿,二是提供3000积分(企业称为用户关怀)并按要求让本人提车,本人对两个方案均有异议并不接受。本人对企业及交付中心极不满意,一是交付中心,交付中心多次与本人沟通,表示“车辆并非艺术品”、“车辆符合出厂标准并无质量问题”。但车辆交付前需到店检查,对附件内肉眼可见问题视而不见;二是生产企业,企业不能正视生产造成的质量问题,美化为“工业瑕疵”,多次推诿,将“问题车辆换车并尽快交付”这样的消费者基本权益、生产企业应尽责任作为“用户关怀”和“解决方案”,试图用企业义务掩盖用户因企业生产问题产生的时间成本。 

故提出如下诉求:1.企业承担其义务为本人换车,按原锁单后订单提示交付时间交付新车;2.企业承担其义务为本人换车,按照原车辆交付最晚时间。至新车到店双方确认并交付后,期间每天按照100元以现金形式补偿;3.按购车协议要求,因企业问题无法按时交付的,按照协议要求赔偿双倍定金和意向金。在处理期间,企业应按目前进度继续正常生产配车,不可因本人合理投诉对现有换车改配订单恶意延后。

09-18
最终结果
小鹏汽车回复:鹏友您好,经核当前您已改配,请您耐心等候后续配车情况,已经反复申请,很抱歉无法提供积分方案。订单详情建议您与门店同学沟通,不便之处请见谅。
小鹏汽车数据统计:
投诉量327
完成率为87%
回复率95%
满意度为8%
发表临时结果85
发表最终结果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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