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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克03 4S店虚假营销诱导消费,要求退定金
领克领克03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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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领克
投诉编号QT337917(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5-06-20 17:54:29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汉之滨领克中心
里程数(KM)0
购车时间2025-06-14
车保状态首保
涉诉金额1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针对您的投诉,建议首先收集所有与购车过程相关的证据,包括定车合同、定金支付凭证、销售人员沟通记录(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特别是关于销售人员虚假宣传、合同未加盖公章、高额定金及强制捆绑消费等问题,要确保有确凿证据。然后,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重点指出4S店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明确表明您的退款要求。最后,通过正式邮件或书面形式将投诉详情及证据提交给4S店,要求其立即处理并回复。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2025年6月14日,本人前往汉中领克4S店(汉之滨领克中心)选购领克03 2025款1.5TD DCT冠军版Pro车型。购车全程中,销售人员利用话术诱导消费,以“限时优惠即将截止”“当前价格为历史最低”等虚假营销手段,刻意隐瞒合同核心条款。在本人完全未获悉“定金不可退”等关键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催促、误导等方式迫使本人仓促签署《定车合同》,并缴纳10000元定金。事后4S店未按规定出具发票,严重违反财务规范。

经核查,合同存在多处违法违规及不合理情形:1. 合同生效要件缺失:合同明确写着甲方签字盖章,但实际仅有销售人员个人签字,未加盖4S店公章,不符合合同生效条件,应视为未正式成立。2. 定金金额严重超标:依据汽车销售行业通行标准,定金通常在1000-4000元区间,而该店收取10000元,远超合理范畴,涉嫌利用高额定金限制消费者选择权。3. 强制捆绑消费:合同强制要求在店内购买保险,并以“上牌费”“汽车服务咨询费”名义变相收费。其中,4000元“汽车服务咨询费”以“自愿接受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的模糊表述掩盖强制消费本质,且实际条款内容与销售口头所说严重不符,存在欺诈性诱导。4. 格式条款无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商家对“定金不退”等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负有显著提示及说明义务。但销售全程未以任何形式告知或解释该条款,该条款依法应属无效。

因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本人已不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客观条件。在此情况下,4S店以无效的“定金不退”条款拒绝退款,不仅违背公平原则,更涉嫌强买强卖。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现正式要求汉中领克4S店(汉之滨领克中心)立即全额退还10000元定金。

06-23
临时结果
领克汽车回复: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07-01
最终结果
领克汽车回复:客户单方面毁约,若在其他店购车可以协商退款。
领克数据统计:
投诉量481
完成率为96%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31%
发表临时结果477
发表最终结果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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