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奔驰C级电瓶亏电故障,4S店不给延长质保
投诉人 | 陆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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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奔驰 |
投诉编号 | QT332725(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4-12-11 15:37:33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宁波利之星奔驰 |
里程数(KM) | 8000 |
购车时间 | 2024-02-01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新车买车半年后发现车子不到两周电瓶亏电,去了4s店两次都说没有问题,是我操作有问题。他们推卸责任,拖延时间按照他们的操作有电瓶的使用。第三次在车库里停放测试电瓶,导致车子直接打不开车门,打电后熄火断电。后面承认了问题并更换了电瓶,但是电瓶质保时间就只剩两个月不给延长质保电瓶。两个月后如果他换的电瓶有问题不予质保,自理费用。买车时就是有问题的电瓶一直拖到现在才给我更换,后面还不给质保,就是欺诈消费者。
北京奔驰数据统计:
投诉量1271宗
完成率为97%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76%
发表临时结果353次
发表最终结果12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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